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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三项新举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文章字数:659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伍岳张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1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应对疫情的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实施了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三项新举措。
  据桂桢介绍,三项举措具体来说分别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对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今年3月到6月将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她说,失业补助金政策是特殊时期出台的一项特殊政策,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这项新政策将现行的失业保障范围扩展到了全部参保失业人员。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制定了实施细则,3个省已经实际发放。
  “截至3月底,全国已经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代缴医疗保险费20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向6.7万名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4.1亿元。”桂桢说。
  同时,针对疫情对失业人员办理领金手续造成的影响,桂桢表示,人社部正加快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目前,我们已经向社会公布了297个城市的网上申领平台,力争4月底之前所有地级市实现网上申领。失业人员可以到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的复工复产专区,各级人社部门的官网、官方公众号还有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上查询当地失业保险金申领网址。”桂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