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坪镇创新“枫桥经验”样板村乡村治理载体
文章字数:1253
本报讯(王全伟)今年以来,商南县十里坪镇采取试点先行,确定红岩村为该镇“枫桥经验”样板村,在该村推行“五个一”创建载体,强化乡村治理,深化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
建立一个治理体系。镇党委指导红岩村建立了以村“两委”为中心、以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5+X”乡村综合治理模式,即“村支部+帮扶单位+辖区企业+合作社+商铺门店+其他”,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创建。建立小微权力清单,不断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主人翁”意识,为全面推行立体化、网格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成立一支创建团队。以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创建理念,动员辖区治安中心户主、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三方力量,组建不少于10人的“红袖章”治安巡逻队,做好群众日常安全防护;引导在职村干部、乡贤能人、离退老干部、村级老党员、邻家老长辈五方力量,组建村级矛盾纠纷调处队,针对乡村邻里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处化解,营造和谐氛围;引导致富能手、返乡能人、企业总管、商铺老板等社会力量,成立扶贫救困民间组织,对村域部分困难户、特殊户通过社会层面给予相应关照;引导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三员公益岗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四会组织力量,开展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问题专项治理,弘扬新时代道德新风。通过成立各类村级组织,在全村形成人人参与、全员共建的良好创建氛围。
开展一场普法运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横幅标语、红喇叭等传统媒介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突出抓好“四支队伍”成员、村干部的法治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站在法制公正的角度上处理群众矛盾、化解基层纠纷。
调解一批矛盾纠纷。继续推行“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发挥“两会一户”、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以脱贫攻坚、矿企纠纷、产权争议、邻里矛盾等问题多发点为重点,以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为主体,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原则,完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完善一项预警机制。紧盯全年重要活动、重大事件节点,将安全防控、综治维稳、矛盾调处等各项工作纳入村级风险防控预警体系,聚焦辖区弱势群体的问题化解,建立“三留守”人员社会化关爱体系,切实将群众身边的各类社会民生隐患摸排好、研判好、掌控好、化解好;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病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妇女、“三失人员”等九类弱势群体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登记台账,纳入管理事项,坚决防止失控漏管。落实专人主抓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将各类苗头问题化解在根源、防控在当地。
建立一个治理体系。镇党委指导红岩村建立了以村“两委”为中心、以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5+X”乡村综合治理模式,即“村支部+帮扶单位+辖区企业+合作社+商铺门店+其他”,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创建。建立小微权力清单,不断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主人翁”意识,为全面推行立体化、网格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成立一支创建团队。以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创建理念,动员辖区治安中心户主、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三方力量,组建不少于10人的“红袖章”治安巡逻队,做好群众日常安全防护;引导在职村干部、乡贤能人、离退老干部、村级老党员、邻家老长辈五方力量,组建村级矛盾纠纷调处队,针对乡村邻里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处化解,营造和谐氛围;引导致富能手、返乡能人、企业总管、商铺老板等社会力量,成立扶贫救困民间组织,对村域部分困难户、特殊户通过社会层面给予相应关照;引导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三员公益岗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四会组织力量,开展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问题专项治理,弘扬新时代道德新风。通过成立各类村级组织,在全村形成人人参与、全员共建的良好创建氛围。
开展一场普法运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横幅标语、红喇叭等传统媒介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突出抓好“四支队伍”成员、村干部的法治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站在法制公正的角度上处理群众矛盾、化解基层纠纷。
调解一批矛盾纠纷。继续推行“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发挥“两会一户”、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以脱贫攻坚、矿企纠纷、产权争议、邻里矛盾等问题多发点为重点,以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为主体,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原则,完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完善一项预警机制。紧盯全年重要活动、重大事件节点,将安全防控、综治维稳、矛盾调处等各项工作纳入村级风险防控预警体系,聚焦辖区弱势群体的问题化解,建立“三留守”人员社会化关爱体系,切实将群众身边的各类社会民生隐患摸排好、研判好、掌控好、化解好;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病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妇女、“三失人员”等九类弱势群体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登记台账,纳入管理事项,坚决防止失控漏管。落实专人主抓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将各类苗头问题化解在根源、防控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