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文章字数:890
本报讯(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着力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控机制,扎实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落实产业准入清单制度,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按照未纳入产业准入清单管理的涉秦岭县区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出台。严格落实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度。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秦岭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强制性、全过程监管。
用好网格监管平台。继续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健全市级综合协调、县区组织实施、镇办和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四级网格员能力建设,推进“天地一体”监测,把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加大督导力度,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切实强化联合执法。县、镇办每年分别组织至少1次联合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每年组织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行及秦岭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研。县委巡察办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督导各级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围绕秦岭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五乱”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回潮。选择1至2类突出问题,组织部门联合督查。落实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推进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精准执法,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创新体制机制,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拓宽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探索建立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补偿办法,逐步健全生态环境直接受益区与生态产品供给区横向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问责等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推进采砂、采矿、采石企业清单化管理、阳光化运营。依托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借助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智库,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指导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
落实产业准入清单制度,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按照未纳入产业准入清单管理的涉秦岭县区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出台。严格落实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度。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秦岭区域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强制性、全过程监管。
用好网格监管平台。继续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健全市级综合协调、县区组织实施、镇办和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四级网格员能力建设,推进“天地一体”监测,把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加大督导力度,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切实强化联合执法。县、镇办每年分别组织至少1次联合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每年组织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行及秦岭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研。县委巡察办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督导各级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围绕秦岭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五乱”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回潮。选择1至2类突出问题,组织部门联合督查。落实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推进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精准执法,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创新体制机制,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拓宽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探索建立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补偿办法,逐步健全生态环境直接受益区与生态产品供给区横向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问责等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推进采砂、采矿、采石企业清单化管理、阳光化运营。依托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借助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智库,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指导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