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向乾佑河投放1.5万斤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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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余良禧)近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镇安县人民法院联袂开展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现场监督涉案人员分两批向乾佑河投放鱼苗1.5万斤,修复因非法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害。
据悉,“秦岭以南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区为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的实行全年禁渔。”而杨某某等3人自2019年2月以来,多次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电鱼器于乾佑河等天然水域电击捕捞野生鱼类380多公斤。经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均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之前因为法律观念淡薄,犯了法,现在认罪悔罪,按法律要求购买鱼苗投放,希望能做一些补偿。”涉案人员郭某某悔恨不已。
县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永乐街道办事处、青铜关镇人民政府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乾佑河沿线村组干部受邀参加了当天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