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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
文章字数:598
  据新华社太原8月21日电(记者于文静)近年来,我国先后组织开展了五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有28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整建制开展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这是记者从农业农村部2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了解到的消息。
  ——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中央明确要求,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资源性资产总面积65.5亿亩,其中宅基地面积1.7亿亩。
  ——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各试点地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治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制定本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标准。一些县市在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政府办名义出台指导意见,对外嫁女、新生儿、回乡退养人员、农转非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成员身份确认办法作出原则性规定。目前,全国共确认集体成员6亿多人。
  ——稳步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建立。全国共有43.8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积极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红利。各地用好用活扶持政策,探索出了多样化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2019年,全国村集体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以上的村占到48.2%,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