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取消和限制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紧急通知
文章字数:1242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持续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就春节期间取消和限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控各级各类会议规模
(一)原则上不举办20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及论坛等活动。
(二)举办50-200人的线下各类会议培训论坛,落实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会议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会前要将会议、培训、论坛规模、地点、疫情防控责任人及相关预案、方案、制度等资料向所在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经同意后方可举办。主办单位必须落实会议期间测温、扫码、出入登记、健康申报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洗手及消毒药械及测温设施。
(三)50人以下会议要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和消毒防控措施,单位留存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备查。
二、暂停各类聚集活动
(四)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聚集宗教活动和农村集会、庙会等活动,取消春节期间民间社火、祭祀拜谒等民俗活动。
(五)取消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文娱演出等室内活动。
(六)取消各商业机构、个体商户线下室内展销、促销、培训活动。
(七)取消各单位、企业、团体举办的大型团拜会、联欢会、年会、聚餐等活动。
(八)城区各广场、歌舞厅等活动场所严禁人员聚集。
(九)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等)暂停一切寒假期间针对中小学生、幼儿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全体教师一律不允许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补课等聚集性活动。
三、严控宴席举办规模
(十)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宴请不办的措施,严格控制辖区内宴席举办规模,原则上单次宴席不得超过50人,单桌就餐不超过10人,宴会仅限重要亲朋参加;宴会期间应落实测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等措施,合理引导人员有序流动。
(十一)严格落实宴席报备制度。举办宴席者应在宴会3天前将宴席规模、地点及人员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村居委会要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十二)酒店承办宴席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向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市场监管部门对条件不允许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者,不予批准。
(十三)所有宴席承办方不得承办省外人员举办的宴席,省外返回人员14天内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强化综合执法查处力度
(十四)各县区应按照部门职责,积极组织文旅、市场、卫健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加强媒体监督力度。新闻宣传组落实电视台、广播电台、融媒体等媒体设立疫情防控曝光台,加大媒体监督,曝光各类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和违规行为。
(十六)各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健全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防控薄弱环节和违规行为,各县区对核实举报属实的情况应落实奖励措施,将人群聚集各类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商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为全面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持续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就春节期间取消和限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控各级各类会议规模
(一)原则上不举办20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及论坛等活动。
(二)举办50-200人的线下各类会议培训论坛,落实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会议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会前要将会议、培训、论坛规模、地点、疫情防控责任人及相关预案、方案、制度等资料向所在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经同意后方可举办。主办单位必须落实会议期间测温、扫码、出入登记、健康申报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洗手及消毒药械及测温设施。
(三)50人以下会议要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和消毒防控措施,单位留存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备查。
二、暂停各类聚集活动
(四)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聚集宗教活动和农村集会、庙会等活动,取消春节期间民间社火、祭祀拜谒等民俗活动。
(五)取消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文娱演出等室内活动。
(六)取消各商业机构、个体商户线下室内展销、促销、培训活动。
(七)取消各单位、企业、团体举办的大型团拜会、联欢会、年会、聚餐等活动。
(八)城区各广场、歌舞厅等活动场所严禁人员聚集。
(九)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等)暂停一切寒假期间针对中小学生、幼儿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全体教师一律不允许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补课等聚集性活动。
三、严控宴席举办规模
(十)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宴请不办的措施,严格控制辖区内宴席举办规模,原则上单次宴席不得超过50人,单桌就餐不超过10人,宴会仅限重要亲朋参加;宴会期间应落实测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等措施,合理引导人员有序流动。
(十一)严格落实宴席报备制度。举办宴席者应在宴会3天前将宴席规模、地点及人员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村居委会要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十二)酒店承办宴席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向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市场监管部门对条件不允许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者,不予批准。
(十三)所有宴席承办方不得承办省外人员举办的宴席,省外返回人员14天内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强化综合执法查处力度
(十四)各县区应按照部门职责,积极组织文旅、市场、卫健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加强媒体监督力度。新闻宣传组落实电视台、广播电台、融媒体等媒体设立疫情防控曝光台,加大媒体监督,曝光各类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和违规行为。
(十六)各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健全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防控薄弱环节和违规行为,各县区对核实举报属实的情况应落实奖励措施,将人群聚集各类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商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