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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防范返贫风险 巩固脱贫成色
我市三部门印发意见解决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
文章字数:968
  本报讯(卢林虎)为深入推进“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变作风切实解决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的意见》。
  《意见》指出,残疾人作为社会特殊困难群体,抵御风险能力弱,仍然存在脱贫不解困等突出问题。各级残联、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整合帮扶资源,统筹解决残疾人家庭因病、因学、因灾和疫情等因素造成的特殊困难,坚决消除致贫返贫隐患,切实兜牢残疾人民生底线。
  《意见》明确了解决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的具体措施。在动态监测方面,将残疾人不稳定户、易返贫户和边缘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以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为单位,加强探视走访,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反馈、帮扶工作机制,从源头消除致贫返贫隐患。在救助程序方面,针对基层反馈的涉残家庭特殊困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自下而上派员实地调研,积极会同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视情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上下联动解决困难问题,充分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在整合力量方面,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紧扣“保基本、兜底线”原则,残联要灵活运用各类惠残政策和助残项目,有效解决涉残家庭突出困难;民政部门要根据涉残困难家庭实际,对标落实低保、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各项保障措施,特别是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家庭,要切实做到一户一策,一事一议,及时纾困解难;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统筹相关帮扶政策向涉残困难家庭予以倾斜,巩固残疾人脱贫成色,保障基本生活无忧。在救助物资管理方面,明确由村(居)委会负责接收,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监管使用,县残联、民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残帮扶措施落地落实、常态长效。
  《意见》要求,各级残联、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惠残帮扶措施会商工作机制。要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局,针对涉残致贫返贫风险隐患,不断完善民生保障、社会救助、托养照护等工作机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激发残疾人家庭自强自立内生动力,凝聚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合力,不断提高惠残民生保障成色,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