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百日行动”
文章字数:841
本报讯 (记者 刘 媛)为深刻汲取外省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我市燃气安全管理,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前在全市开展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用户使用责任“五方责任”,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百日行动”由市安委会牵头组织,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单位集中参与,统一开展。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商洛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聚焦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设施、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和应急管理、燃气使用等“八个方面”,紧盯公共场所、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一是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二是严厉打击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重点打击燃气灶具、燃气报警器生产销售的地下市场等。三是严厉查处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
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将联合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通过发布通告政策宣传、集中推进等措施,于7月31日前依法集中完成本辖区所有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并确保正常使用,切实保障餐饮场所用气安全,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犯罪行为。
“百日行动”期间,各燃气经营企业将对所有餐饮等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同时,公开投诉举报途径,及时受理安全生产监督举报事项,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据了解,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百日行动”由市安委会牵头组织,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单位集中参与,统一开展。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商洛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聚焦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设施、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和应急管理、燃气使用等“八个方面”,紧盯公共场所、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一是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二是严厉打击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重点打击燃气灶具、燃气报警器生产销售的地下市场等。三是严厉查处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
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将联合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通过发布通告政策宣传、集中推进等措施,于7月31日前依法集中完成本辖区所有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并确保正常使用,切实保障餐饮场所用气安全,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犯罪行为。
“百日行动”期间,各燃气经营企业将对所有餐饮等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同时,公开投诉举报途径,及时受理安全生产监督举报事项,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