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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
文章字数:594
  本报讯 (记者 杨 鑫)近年来,洛南县坚持把落实退役军人各类优抚安置政策作为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双拥创建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洛南县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阳光安置”要求,制定出台了《洛南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办法(试行)》,三年以来,5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财政全额供养的县属事业单位工作。同时,大力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前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计划,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推动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制定出台了《洛南县优抚资金管理发放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变过去的优抚资金按季度发放为现在的按月发放,三年累计发放各类抚恤优待资金9225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912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652.7万元、省市县退役军人关爱基金54.9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贴71.7万元、困难退役军人医疗救助资金186万元。扎实开展优待证申领、光荣牌悬挂、立功喜报庆送等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县建档立卡退役军人10735人,发放优待证9484张,已悬挂光荣牌11136户,基本做到了应挂尽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之初,面对民政部门移交的四大类1004名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213名安置后未进编退役士兵按照“自然减员,退二进一”的办法已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723名养老保险断缴退役士兵共计补缴1400多万元,彻底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争取县财政286万元,及时兑付了拖欠的56名退役士兵的待岗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