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棵守护秦岭的“红豆杉”
文章字数:1905
周梦琳(中)察看红豆杉长势
秦岭巍巍,洛水泱泱。
在洛南县,有一位温文尔雅、有才不骄、持志不傲的巾帼法官——周梦琳。
现年53岁的周梦琳,先后被表彰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先进个人”“商洛好人”。
这些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周梦琳近30年扎根秦岭深山,以一个个具体的审判实践保护生态环境的感人故事。
第一次见到周梦琳,是在全国首个“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她正和基地办公室主任杨玉贞察看一场冰雹后红豆杉长势情况。彼时,漫山整齐的红豆杉迎风微动,青翠盎然,映在枝叶间的周梦琳越发显得精神抖擞。
“我出生在洛南县,老家在保安镇,距秦岭主峰草链岭不远,所以对秦岭感情很深。”说起自己的法治梦,周梦琳的话匣子一下打开了。
2018年年底,洛南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周梦琳在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的同时,也负责起环资审判工作。
对周梦琳来讲,一起案件就是一段人生,每一个鲜活的案例都充满着人间烟火气。审理过无数难忘的案件,周梦琳也在沉淀着生活阅历,磨砺自己,蓄积力量。
2019年,周梦琳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被告人苏某在没有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耕地上挖砂,形成一个深2米占地18亩的大坑。
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案件。
如果简单地判处刑罚,这个大坑谁来恢复?周梦琳十分忧心。她邀请自然资源部门专家组到现场评估,结论是至少得30万元填坑培土才能恢复种植条件。
作为主审法官,周梦琳明白恢复生态难度非常大。开庭那天,被告人的家属在旁听时都流泪了,被告人苏某也悔恨得痛哭流涕,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理。
“我觉得时机成熟了,便很真诚地告诉他们,痛哭不是真正的悔罪,身为秦岭人,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秦岭生态,必须修复生态,恢复耕种条件,法院会从宽处刑。”周梦琳回忆道。
庭审后周梦琳没有立即下判,而是多次打电话给被告人家属做工作,告知其修复生态的宽大处理政策。
后被告人家属多方筹资,雇车辆,寻找土源填埋深坑,重新植土,10多天后经自然资源部门专家组鉴定,出具了耕作层达标意见,法院最终对被告人苏某从轻处刑并宣告缓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工作中的周梦琳就像一枝傲雪的红梅,越是艰难困苦越能激发她昂扬的斗志。
周梦琳觉得,她在秦岭生态司法保护中最值得骄傲的业绩,就是推动建立了全国首个“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为司法修复秦岭生态找到了一个替代性补植复绿的“根据地”。
“没有司法基地之前,涉及野生红豆杉的刑事环资案件,往往涉及收缴的野生红豆杉在哪里复植,到哪里可以安全补种这些问题。”周梦琳介绍道,“这几年商洛人工造林工作做得好,很难找到一个适合补植的大面积荒坡,随意找个山坡零散补植又怕没有专人看护,红豆杉在野外难以生存,尤其是一些比较珍贵的树种,如果让被告人原地移植,没人管理成活率不高,还担心被他人再次偷采。”
带着对秦岭割舍不下的情怀和种种牵挂,周梦琳自从担任环资庭负责人以来,一直在联系林业局多方寻找勘查。
2022年6月,在洛南县人民法院党组牵头组织下,在周梦琳的积极推动下,洛南县人民法院和县林业局、洛南县音乐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3家联合,在4A级景区洛南音乐小镇内建立了“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
按照基地运作协议,由林业局出资金、出技术,音乐小镇负责提供林地及平日基地园林管理和养护,法院负责将需要补植的红豆杉组织移栽到基地。
该基地的建立解决了法院环资案件异地补植复绿“一地难求”的问题,其也成为老百姓休闲康养的另一胜地,同时发展壮大了秦岭濒危珍稀植物物种数量,是集司法修复和生态康养于一体的立体式司法保护基地。3家协作单位发挥各自专长,分工合作,相互成就,达到了秦岭生态保护的目标。
目前,已有10多起案件被告人替代性修复生态在基地补种秦岭红豆杉,“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已成为陕西环资审判的一面旗帜。
近30年来,周梦琳始终将环资审判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放在秦岭生态的保护和修复上,她带领环资审判法官秉承“生态修复优先”环资理念,先后成功审结商洛市首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商洛市首例野生兰花入刑案、商洛市第一例判赔“碳汇价值”环资刑事案、“3·07”非法猎杀、出售野生红腹锦鸡及其制品9案12人系列案,为守护秦岭生态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在周梦琳审结的环资案件中,有36件环资刑事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分别采取缴纳生态修复金、补植复绿、缴纳碳汇费等方式,实现了生态修复的职能,有12起案件被省、市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打造出环资审判“洛南模式”品牌。
在她的带领下,洛南县人民法院环资庭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女子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周梦琳也因在环资审判工作中取得的骄人成绩,成为傲然挺立守护秦岭的那一棵“红豆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