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
文章字数:990
本报讯 (记者 刘 媛)4月25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要坚持把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当作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持续性工作抓紧抓实,重点对行洪河道、穿堤建筑物(构筑物)、水库水电站、防汛风险隐患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淹易涝点、山洪沟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过细排查,切实做到百分百覆盖、不留死角死面。要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定期进行复核并动态调整。各级防指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职责范围内相关领域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动态分析,根据风险评估成果,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度汛预案,特别要明确转移避险具体范围、对象、路线与安置点、责任人等。要加强隐患整改的督查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隐患整改闭环机制,对照隐患清单台账,逐条逐项限期整改销号,并定期向本级防指报告整改结果。
通知要求,要精准监测预报预警,在灾害易发区和流域上游科学有序增加布设天气雷达、气象监测站和雨量、水位、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监测和监视站点。要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各类预警信息发布主体、对象和程序,提升预警发布权威性和指导效力。要明晰、落实预警发布部门和镇(街道)的“叫应”职责,将责任强化直达基层第一线,对因落实预警“叫应”不力、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各级防指和预警发布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叫应+反馈”末端反馈机制,明确反馈方式和时限,形成自上而下第一时间“叫应”和自下而上逐级反馈的预警信息传递网络体系。
通知强调,要加强部门联合会商调度,提前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核实危险区域转移避险人员底数,根据风险类别和程度,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汛期梯次化人员转移机制,根据预警级别、危险程度梯次转移危险区群众。要加强工地营地安全管控,动态掌握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设可靠的逃生通道和避险平台等逃生设施,在险情发生前组织人员全面转移。要立足“断路、断电、断网”极端情况,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及时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落实高风险镇(街道)、村(社区)储备能够满足72小时黄金救援期需要的临时生活物资,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要坚持把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当作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持续性工作抓紧抓实,重点对行洪河道、穿堤建筑物(构筑物)、水库水电站、防汛风险隐患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淹易涝点、山洪沟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过细排查,切实做到百分百覆盖、不留死角死面。要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定期进行复核并动态调整。各级防指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职责范围内相关领域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动态分析,根据风险评估成果,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度汛预案,特别要明确转移避险具体范围、对象、路线与安置点、责任人等。要加强隐患整改的督查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隐患整改闭环机制,对照隐患清单台账,逐条逐项限期整改销号,并定期向本级防指报告整改结果。
通知要求,要精准监测预报预警,在灾害易发区和流域上游科学有序增加布设天气雷达、气象监测站和雨量、水位、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监测和监视站点。要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各类预警信息发布主体、对象和程序,提升预警发布权威性和指导效力。要明晰、落实预警发布部门和镇(街道)的“叫应”职责,将责任强化直达基层第一线,对因落实预警“叫应”不力、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各级防指和预警发布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叫应+反馈”末端反馈机制,明确反馈方式和时限,形成自上而下第一时间“叫应”和自下而上逐级反馈的预警信息传递网络体系。
通知强调,要加强部门联合会商调度,提前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核实危险区域转移避险人员底数,根据风险类别和程度,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汛期梯次化人员转移机制,根据预警级别、危险程度梯次转移危险区群众。要加强工地营地安全管控,动态掌握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设可靠的逃生通道和避险平台等逃生设施,在险情发生前组织人员全面转移。要立足“断路、断电、断网”极端情况,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及时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落实高风险镇(街道)、村(社区)储备能够满足72小时黄金救援期需要的临时生活物资,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