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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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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 10 家单位入选 “清廉机关建设先进单位”
文章字数:350
  本报讯 (记者 李小龙)2月20日,记者从市委机关工委获悉,按照《商洛市直单位创建清廉机关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市委机关工委综合评定,拟将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人民检察院、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文联、市税务局、市烟草局10个单位评定为2024年度“清廉机关建设先进单位”。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将拟评定为“清廉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8日至2月24日。
  近年来,市直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深化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机关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彰显,不断夯实党建基础,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