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法理情” 巧解“千千结”
文章字数:2362
“谢谢你啊张法官,如果不是你尽心尽力从中调解,我们兄弟之间的隔阂只会越来越深。”在一起复杂的兄妹5人财产纠纷案中,张瑞线上线下联系,经法庭成功调解后,当事人林某感激地说。
近年来,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法庭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理念,打造以“家”暖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护人的“柔情司法”新模式,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与多方力量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推进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稳步开展。4年来,沙河子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730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1458件,调撤率达84.3%。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陕西省“枫桥式人民法庭”。
以“防”为先 争做诉前“吹哨人”
“这日子过不下去,保证书写了一堆,就没见改过,我让他喝降压药,犟的就不按时喝,还嫌我说他……”在沙河子法庭,老太太高某当面哭诉数落着丈夫靳某的种种不是。
靳某与高某是一对“金婚”夫妇,两位老人均已年过花甲,共同生活四十余载,婚后育有两子,现均已成家立业,多年以来老两口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但因日积月累的琐事,高某于近日独自前来沙河子法庭要求与靳某离婚。
了解到老两口婚姻情况后,张瑞耐心劝慰了老人,并当即携法庭干警与老太太一起驱车前往家中,上门为其化解矛盾。
一边给老太太递着纸巾,一边示意想要插话的靳先生多点耐心,当好“倾听者”。等待老太太情绪稳定后,张瑞便主动接过了话茬,和两位老人拉起了家常。
“姨,你和我叔四十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啦,咋还赌气呢,你看你们之前还经历过那么多开心的事情,要好好珍惜你们夫妻缘分,两人互相让着,好好生活。”张瑞一会安慰老太太,一会转头相劝靳老先生,“叔,人家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你要好好对我姨呢,咱该改的毛病就改改,平时别老犟嘴。”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两位老人在张瑞的耐心开导下解开了思想疙瘩。高老太太向老伴提出了几点要求,靳老先生爽快答应,他们的手又紧紧握在了一起。
2024年3月21日,“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法庭驻红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站”揭牌,至此,沙河子法庭多元解纷“法庭+N”工作模式落地生根。
沙河子法庭自多元解纷工作开展以来,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采取“法庭+镇综治中心”“法庭+网格员”“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息化平台”“法庭+专业调解组织”等方式,为当事人诉前调解设置专门调处空间。
“多问几句,多跑几步,有些矛盾就不用走到诉讼程序了。”在张瑞看来,以“防”为先,诉前“吹哨”,将工作重心下沉到村到组,不仅是群众矛盾纠纷诉前调解需要,更是法理情高度融合的体现。
以“疏”为要 庭前调解“心贴心”
沙河子镇石门沟村老支书敬军富有了个新头衔——乡贤调解员。这是在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中,沙河子法庭向德高望重乡贤抛出的“橄榄枝”。
敬军富深知,在基层许多矛盾纠纷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涉及人情世故和乡风民俗。因此,他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将法律知识与乡土情理相结合,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我们老支书说话,大家都很信服!”采访中,村民们纷纷竖起大拇指评价敬军富。
近年来,沙河子法庭坚持“温情、和谐、寓教、人性”的设计理念,建成了家事审判专区,设置了家事法庭、心理疏导室、亲子室、家事主题文化长廊等功能区。法庭还用沙发和茶几替代了法官座椅和审判台,在亲子室摆放了儿童玩具,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一般的温馨。在家事主题文化长廊,悬挂了“万事和为贵、有礼让三分”等标语牌,以文化浸润引导家庭成员冷静自省,慎重对待家事纠纷。
以“疏”为要,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沙河子法庭注重情感疏导解心结,秉持案结事了与情感修复相融合的理念,一并推进“家事法官说服劝解”与“心理医生疏导干预”。法官充分运用基本心理学知识,结合审判经验对当事人情绪状态进行预判,有针对性开展劝解工作。心理咨询师为需要心理矫治的当事人提供一对一辅导,帮助解开心结。
“法庭还设置了情绪宣泄室和沙盘治疗室,通过沙袋、沙盘模型等,以‘心理按摩’方式帮助当事人宣泄不良情绪、化解彼此心结。”张瑞边走边介绍,“我们通过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家事案件,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以“法”为纲 仗剑守护“真善美”
“谢谢张法官关心,自从人身安全保护令发了之后,我俩一直好着哩。”在沙河子法庭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3起案件当事人回访中,董某某对承办法官张瑞心怀感激。
沙河子镇某社区居民董某某来法庭称自己与丈夫张某结婚后,经常因琐事产生矛盾,张某常在饮酒后对其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董某某常因此入院治疗。
无独有偶,受害者还有李某某,她与丈夫罗某某婚姻存续期间,罗某某常因家庭经济、养育孩子等琐事对李某某实施殴打、辱骂等暴力行为。双方邻居曾多次制止罗某某,李某某也被迫报警,但罗某某并未停止其违法行为,依旧对李某某实施家暴,致使李某某多次住院治疗。
为了保障自身安全,董某某、李某某先后向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沙河子法庭受理后,联合镇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向被申请人做调查笔录,结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综合查证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庭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居住的社区及派出所送达,聚合力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保护墙”。
沙河子法庭充分发挥“救治”功能,加大感情测评、心理辅导等,综合运用“劝、批、谈、教”等方式,从法治、人情、伦理、习俗等方面进行调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法庭对经调解和好及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组织双方签订《和谐家庭公约》,重构和谐家庭关系。”张瑞温和的语气中透着坚定与自信,“我们以‘法’为纲,仗剑守护‘真善美’,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挽回余地的离婚案件,在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基础上,坚持当判则判,避免家事矛盾进一步恶化。”
近年来,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法庭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理念,打造以“家”暖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护人的“柔情司法”新模式,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与多方力量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推进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稳步开展。4年来,沙河子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730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1458件,调撤率达84.3%。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陕西省“枫桥式人民法庭”。
以“防”为先 争做诉前“吹哨人”
“这日子过不下去,保证书写了一堆,就没见改过,我让他喝降压药,犟的就不按时喝,还嫌我说他……”在沙河子法庭,老太太高某当面哭诉数落着丈夫靳某的种种不是。
靳某与高某是一对“金婚”夫妇,两位老人均已年过花甲,共同生活四十余载,婚后育有两子,现均已成家立业,多年以来老两口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但因日积月累的琐事,高某于近日独自前来沙河子法庭要求与靳某离婚。
了解到老两口婚姻情况后,张瑞耐心劝慰了老人,并当即携法庭干警与老太太一起驱车前往家中,上门为其化解矛盾。
一边给老太太递着纸巾,一边示意想要插话的靳先生多点耐心,当好“倾听者”。等待老太太情绪稳定后,张瑞便主动接过了话茬,和两位老人拉起了家常。
“姨,你和我叔四十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啦,咋还赌气呢,你看你们之前还经历过那么多开心的事情,要好好珍惜你们夫妻缘分,两人互相让着,好好生活。”张瑞一会安慰老太太,一会转头相劝靳老先生,“叔,人家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你要好好对我姨呢,咱该改的毛病就改改,平时别老犟嘴。”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两位老人在张瑞的耐心开导下解开了思想疙瘩。高老太太向老伴提出了几点要求,靳老先生爽快答应,他们的手又紧紧握在了一起。
2024年3月21日,“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法庭驻红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站”揭牌,至此,沙河子法庭多元解纷“法庭+N”工作模式落地生根。
沙河子法庭自多元解纷工作开展以来,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采取“法庭+镇综治中心”“法庭+网格员”“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息化平台”“法庭+专业调解组织”等方式,为当事人诉前调解设置专门调处空间。
“多问几句,多跑几步,有些矛盾就不用走到诉讼程序了。”在张瑞看来,以“防”为先,诉前“吹哨”,将工作重心下沉到村到组,不仅是群众矛盾纠纷诉前调解需要,更是法理情高度融合的体现。
以“疏”为要 庭前调解“心贴心”
沙河子镇石门沟村老支书敬军富有了个新头衔——乡贤调解员。这是在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中,沙河子法庭向德高望重乡贤抛出的“橄榄枝”。
敬军富深知,在基层许多矛盾纠纷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涉及人情世故和乡风民俗。因此,他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将法律知识与乡土情理相结合,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我们老支书说话,大家都很信服!”采访中,村民们纷纷竖起大拇指评价敬军富。
近年来,沙河子法庭坚持“温情、和谐、寓教、人性”的设计理念,建成了家事审判专区,设置了家事法庭、心理疏导室、亲子室、家事主题文化长廊等功能区。法庭还用沙发和茶几替代了法官座椅和审判台,在亲子室摆放了儿童玩具,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一般的温馨。在家事主题文化长廊,悬挂了“万事和为贵、有礼让三分”等标语牌,以文化浸润引导家庭成员冷静自省,慎重对待家事纠纷。
以“疏”为要,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沙河子法庭注重情感疏导解心结,秉持案结事了与情感修复相融合的理念,一并推进“家事法官说服劝解”与“心理医生疏导干预”。法官充分运用基本心理学知识,结合审判经验对当事人情绪状态进行预判,有针对性开展劝解工作。心理咨询师为需要心理矫治的当事人提供一对一辅导,帮助解开心结。
“法庭还设置了情绪宣泄室和沙盘治疗室,通过沙袋、沙盘模型等,以‘心理按摩’方式帮助当事人宣泄不良情绪、化解彼此心结。”张瑞边走边介绍,“我们通过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家事案件,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以“法”为纲 仗剑守护“真善美”
“谢谢张法官关心,自从人身安全保护令发了之后,我俩一直好着哩。”在沙河子法庭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3起案件当事人回访中,董某某对承办法官张瑞心怀感激。
沙河子镇某社区居民董某某来法庭称自己与丈夫张某结婚后,经常因琐事产生矛盾,张某常在饮酒后对其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董某某常因此入院治疗。
无独有偶,受害者还有李某某,她与丈夫罗某某婚姻存续期间,罗某某常因家庭经济、养育孩子等琐事对李某某实施殴打、辱骂等暴力行为。双方邻居曾多次制止罗某某,李某某也被迫报警,但罗某某并未停止其违法行为,依旧对李某某实施家暴,致使李某某多次住院治疗。
为了保障自身安全,董某某、李某某先后向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沙河子法庭受理后,联合镇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向被申请人做调查笔录,结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综合查证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庭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居住的社区及派出所送达,聚合力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保护墙”。
沙河子法庭充分发挥“救治”功能,加大感情测评、心理辅导等,综合运用“劝、批、谈、教”等方式,从法治、人情、伦理、习俗等方面进行调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法庭对经调解和好及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组织双方签订《和谐家庭公约》,重构和谐家庭关系。”张瑞温和的语气中透着坚定与自信,“我们以‘法’为纲,仗剑守护‘真善美’,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挽回余地的离婚案件,在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基础上,坚持当判则判,避免家事矛盾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