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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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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免费用血”并非一句空话
本报记者 朱渊渊
文章字数:2437
  近年来,常有人提出提问:“无偿献血,为何有偿使用?”带着这一疑问,记者前往我市中心血站进行了采访。一位血液专家给出形象比喻,“我们每户人家里的自来水从江河湖泊到达居民用水点,要经过过滤、输送、存储等过程,而这中间产生的费用是由使用者承担的。同样,献血者献出的血液,并不是采后就可以直接用于临床抢救患者,而是要经过检测、制备、储存、运输等环节,规范科学分离出红细胞、血浆、血小板、白细胞等成分使用,为确保血液质量安全,这些环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准则,患者支付的临床用血费用仅仅是这些环节的成本费用,血液本身是珍贵无价的。”
  血站不是营利机构。血站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临床用血的所有费用通过医院直接上缴国库,血站运转经费则通过财政预算划拨。根据《献血法》的规定,临床用血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近年来,为保障血液安全,采供血机构不断加强血液检测能力建设、加强质量管理,血液成本不断增长,但国家为了减轻患者用血经济压力,血费标准执行的仍然是2011年制定的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与此同时,为感谢无偿献血者的无私奉献精神,无偿献血者享有两项权益,即:优先用血权益和血费减免权益。据商洛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市血站近年来为保障献血者权益,不断优化优先用血和血费减免政策,制定完善了《商洛市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减免政策》和《商洛市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
  为切实保障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的优先用血权益,我市血站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文件精神,细化落实《商洛市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扩大优先用血的范围,简化申报程序和资料。2025年上半年,我市共有817名(本地598名,异地273名)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成功享受到优先用血服务。
  保障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权益的同时,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还可享受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的权益。商洛市中心血站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工作要求,打造了“免跑腿 免垫付 免操心”的三免服务新模式,采用医院直报、血站线下办理、全国无偿献血电子小程序办理、其他渠道办理(区域用血费用减免平台)四种方式为献血者提供用血费用减免服务。截至目前,全市17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已开展临床用血费用出院直免。2025年1月—6月份,我市已为532名无偿献血者办理用血费用减免,累计金额338350.70元。其中医院直报160740元,血站线下办理24335元,全国电子小程序办理15200元,其他渠道办理(区域用血费用减免平台)138075.70元。切实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全国无偿献血工作举步维艰,今年上半年除北京、上海、天津三市无偿献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上升趋势外,其余省市都处于下降状态,但临床需要血液救治的患者却在日益增多。血液不能工业化生产,只能来自爱心人士的捐献,为了保障血液供应,挽救更多的生命,我们也呼吁更多爱心人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入无偿献血队伍中,接续传递大爱。”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无偿献血相关政策解读:
  商洛市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减免政策
  一、减免范围
  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者,可享受用血费用减免。
  二、减免政策
  (一)2004年12月31日以前我市辖区内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本人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的二倍减免用血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自献血之日起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减免用血费用。
  (二)2005年1月1日后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减免用血费用。
  1.献血者本人三个月后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的三倍减免用血费用。
  2.献血者本人三个月内和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减免用血费用。
  3.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五年内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减免用血费用。
  4.献血者献血累计一千毫升及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减免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子女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减免用血费用,用血后从本人献血量总量中核减,直至减完为止。
  三、减免凭证
  1.献血者本人:办理用血费用减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用血发票、用血明细。
  2.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用血费用减免,需提供:献血者与用血者有效身份证件、用血发票、用血明细、关系证明(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四、减免途径
  1.商洛市辖区内献血:各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窗口”办理;也可在市中心血站输血信息科办理。
  2.其他地市献血:使用“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异地减免办理”模块办理。
  商洛市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凡在我市以及市外的采供血机构献血点自愿捐献血液的无偿献血者,在商洛境内的医疗机构(商洛市中心血站供血范围内)因病治疗需临床用血时,可按照以下条件办理优先用血:
  1.献血者自愿无偿捐献的血液,未曾指定给任何患者使用。
  2.优先用血范围: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可享受其献血量的等量优先用血。献血者本人或亲属用血后需从献血者本人献血总量中核减。
  3.每捐献200毫升全血按1个单位计算,捐献1个治疗量血小板按照一个治疗量血小板或者1个单位(200毫升)全血计算。
  4.优先用血所需材料:
  ⑴本人用血申请所需材料:①居民身份证②献血证③临床输血申请单;
  ⑵亲属用血申请所需材料:①献血者与用血者居民身份证件②献血证③临床输血申请单④献血者与用血者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承诺书。
  5.优先用血申请流程:临床用血医疗机构主管医生提出申请→输血科(血库)审核相关资料→血站复审→优先用血发放。
  6.优先用血不适用于申请当天的紧急用血。
  商洛市中心血站咨询电话:0914-233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