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药品安全监管提质增效
文章字数:941
本报讯 (通讯员 孙养利)为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全面落实药品领域改革举措,我市坚持“小切口”改革入手,创新监管和服务机制,推进药品安全监管提质增效。
优化审评审批,提升准入效能。我市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证照联办”等行政许可改革工作,实行药械行政许可(备案)等全程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流程,对新开办企业推行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一次性检查。对仅经营非处方药的经营企业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办事服务效能。
优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药品监督检查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督查检查统一备案、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药品监管体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靶向性。试点推行药品安全“你点我查、你点我抽”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涉药单位、重点药品品种靶向性开展监督检查和药品抽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激发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去年以来,实施联合督查检查134次,实施药械分级分类管理765家次,开展你点我查15家,你点我抽18批次。
优化案件查办,提升办案效能。根据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出台的执法办案自由裁量基准,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认错认罚从宽”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效能。依据职责分工、案件情节和违法事实,推行实施案件分级办理、提级办理和联合办理工作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能。健全完善行刑、行纪衔接机制,加大对药品违法单位和个人的双重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力。去年以来,实施轻罚免罚89件,移交司法部门案件16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线索12条。
优化帮促服务,提升发展效能。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入企调研,了解企业在药械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变被动为主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针对企业在厂房新建、车间改造、库房升级、申请注册等方面提前介入,电话沟通,现场指导,让企业少走弯路,提高落地发展效能。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积极纾困解难,助推药械企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深入企业调研帮扶15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21个。
优化审评审批,提升准入效能。我市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证照联办”等行政许可改革工作,实行药械行政许可(备案)等全程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流程,对新开办企业推行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一次性检查。对仅经营非处方药的经营企业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办事服务效能。
优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药品监督检查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督查检查统一备案、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药品监管体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靶向性。试点推行药品安全“你点我查、你点我抽”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涉药单位、重点药品品种靶向性开展监督检查和药品抽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激发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去年以来,实施联合督查检查134次,实施药械分级分类管理765家次,开展你点我查15家,你点我抽18批次。
优化案件查办,提升办案效能。根据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出台的执法办案自由裁量基准,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认错认罚从宽”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效能。依据职责分工、案件情节和违法事实,推行实施案件分级办理、提级办理和联合办理工作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能。健全完善行刑、行纪衔接机制,加大对药品违法单位和个人的双重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力。去年以来,实施轻罚免罚89件,移交司法部门案件16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线索12条。
优化帮促服务,提升发展效能。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入企调研,了解企业在药械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变被动为主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针对企业在厂房新建、车间改造、库房升级、申请注册等方面提前介入,电话沟通,现场指导,让企业少走弯路,提高落地发展效能。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积极纾困解难,助推药械企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深入企业调研帮扶15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