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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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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5项取消11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文章字数:681
  本报讯 (记者 贾书章)近日,我市修订形成《商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此次修订形成的清单新增市级行政许可事项5项。市公安局新增主管“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和“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市资源局新增主管“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市林业局新增主管“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市文旅局新增主管“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
  取消市级权限行政许可事项11项。市科技局取消主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审批)”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B类C类审批)”,市自然资源局取消主管“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市住建局取消主管“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市水利局取消主管“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市市场监管局取消主管“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市金融办取消主管“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市城管局取消主管“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调整事项清单要素信息4项。调整修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2项:市市场监管局主管“食品经营许可”名称修改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市文旅局主管“文物商店设立审批”名称修改为“文物销售单位设立审批”。调整清单实施机关2项:市自然资源局主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机关修改为“市自然资源局,县城乡规划部门”;市体育局主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实施机关修改为“县级体育部门”。此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