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成效
文章字数:482
本报讯 (通讯员 陈世骏)今年以来,镇安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部署,紧扣“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核心原则,以扎实举措守护秦岭生态底色,工作成效显著。
镇安县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和污染防治考核体系,与秦岭“五乱”整治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健全考核督办机制,把工作成效与评优评先、干部实绩直接挂钩,形成鲜明导向。针对重点区域生态损害案件,实行分管领导挂牌督办制度,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为改革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镇安县创新构建“日常执法+专项行动+信访举报+部门移送”四维线索筛查体系,重点聚焦矿山开采、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等生态敏感领域开展排查,2025年累计筛查线索13条,对2条符合条件的线索启动索赔程序。严格规范鉴定评估、磋商谈判、赔偿金缴纳等关键流程,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损害评估并经专家评审把关,通过充分磋商达成赔偿共识后签订协议,收缴的2起案件赔偿金已全额上缴省级非税收入账户。针对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实现了执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
镇安县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和污染防治考核体系,与秦岭“五乱”整治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健全考核督办机制,把工作成效与评优评先、干部实绩直接挂钩,形成鲜明导向。针对重点区域生态损害案件,实行分管领导挂牌督办制度,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为改革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镇安县创新构建“日常执法+专项行动+信访举报+部门移送”四维线索筛查体系,重点聚焦矿山开采、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等生态敏感领域开展排查,2025年累计筛查线索13条,对2条符合条件的线索启动索赔程序。严格规范鉴定评估、磋商谈判、赔偿金缴纳等关键流程,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损害评估并经专家评审把关,通过充分磋商达成赔偿共识后签订协议,收缴的2起案件赔偿金已全额上缴省级非税收入账户。针对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实现了执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