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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用心做好家事审判 用情化解家庭矛盾
本报通讯员 任丹江 章美玲
文章字数:1306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近年来,我市法院系统在处理家事纠纷中,始终坚持温情司法,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复和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用心用情化解家事纠纷,切实维护家庭稳定。
  近期,镇安县人民法院木王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妻子王某与丈夫邹某系近40年的老夫妻,王某称夫妻二人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一纸诉状将其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经与当事人细致沟通,了解到夫妻二人年近花甲,虽有矛盾但一直共同生活。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进一步了解二人的感情和生活情况,法官决定上门办案,并联系其家人以及走访其左邻右舍。办案人员了解到二人因生活琐事存在一些矛盾,但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当日,办案人员来到王某家中进行调解,在办案法官的联络下,当事人的儿孙、邻居齐聚一堂,大家详细听取了二位老人“家长里短”的诉说。
  办案人员坚持“情、理、法”交融,经老人的儿孙及邻居真诚劝和,原告王某想到自己儿孙满堂,子孙孝顺,日子正有奔头,再想到离婚后造成的家庭破裂等后果,她不由心生悔意。被告邹某亦当场表示悔意,承诺将以家庭为中心,克制不良习性。在现场,原告王某当即表示撤诉,不再要求离婚,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老两口重修旧好。
  4月7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探望权,又呵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张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婚后生育一子。2022年,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和王某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孩子抚养问题和债务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调解未果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王某直接抚养。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后被驳回。王某抚养孩子期间,因其家人阻止,张某对孩子的探望权未得到充分实现,遂诉至法院。
  经调查,法官考虑到双方之前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矛盾很大,为了不再激化双方矛盾,呵护孩子身心健康,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出发,告诫王某探望孩子是张某的法定权利,其有义务予以配合;另一方面,引导双方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量问题,并组织双方就探望孩子的次数、时间、联系方式等细节耐心协商。在法官释法明理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的探望权得到保障。
  “感谢商洛中院的法官干警,操心我们一家老小的生活,给予我们及时救助……”4月19日,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阮某某、唐某某手持锦旗和感谢信,从柞水县来到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办案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20年,救助申请人阮某某、唐某某的女儿丧夫后,因与梅某某产生感情纠纷被推入河中溺亡,留下3个未成年子女与阮、唐二人共同生活。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33716.5元,因梅某某羁押服刑、无财产信息而未执行到位。彼时,2位申请人因生活负担重而申请司法救助。法院于2020年12月给予其司法救助金3.3万元,用以缓解生活困难。
  2023年3月,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与监所部门沟通,梅某某履行了判决义务,赔偿款33716.5元执行到位。鉴于阮、唐二人均已年近古稀,体弱多病,3个孩子都在上学,家庭负担较重的情况,法院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阮某某、唐某某的3.3万元司法救助金,在原执行款中扣除部分,剩余仍作为司法救助金再次用以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案件的执行效果与救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