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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爱我商洛 法治先行”普法短视频大赛启动
文章字数:2031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工作的感染力和社会参与度,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督查评估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市委普法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以“爱我商洛 法治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网络短视频大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法治基础。
  二、主要目标
  本次活动以重策划、强互动、求创新为基本要求,通过策划制作普法短视频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普法工作的参与度、感染力和渗透力,不断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八五”普法工作在更高层面、更广领域传播宣传,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加快打造“一都四区”、推进商洛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建设奠定法治基础。
  三、活动主题
  爱我商洛 法治先行
  四、参赛对象
  全市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短视频爱好者。
  五、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主办,各县区委宣传部、网信办、普法办、司法局及相关媒体协办,商洛新闻网承办。
  六、活动形式
  本次大赛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与“一都四区”建设、与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八五”普法及依法治市重点内容,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以短视频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分享我与宪法的故事、生活中的民法典等与广大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内容,展示商洛普法工作举措、商洛红色文化传承、商洛依法治市和法治商洛建设成效等内容,全方位营造浓厚新媒体普法氛围,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七、时间安排
  (一)大赛启动:2023年10月18日,印发活动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形式,全面安排部署活动开展,并邀请重点网络媒体、新媒体平台及网络大V参与并制作短视频,提升大赛关注度和影响力。
  (二)作品征集:2023年10月19日起至11月30日,通过西部法制报、商洛广播电视台、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同步做好活动启动宣传,发布大赛作品征集公告,动员全社会参与短视频大赛,围绕主题报送参赛作品,全市所有司法行政、承担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单位(部门)至少创作报送1件短视频作品。
  (三)线上投票:2023年11月20日—11月30日。组织“法治商洛”“商洛司法”微信公众号和市级主流媒体,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将网络投票结果作为综合评奖的参考依据。
  (四)专家评审:2023年12月10日前,抽调法学专家和一线法治实践工作人员组成评委会,对网络投票结果排名在前60%的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以单项作品平均得分排名,评选出优秀名次和优秀组织。
  (五)通报表扬:2023年12月底前,印发通报文件,对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作品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对获奖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播,择优推荐参加中央和省上法治文艺作品评选。
  八、工作要求
  (一)参赛者要求
  1.参赛作品需坚持正确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不得植入广告及违法违禁等内容。
  2.参赛者需围绕“八五”普法相关重点内容进行短视频创作。
  3.参赛者应保证作品为个人或团队原创,对该作品的整体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者应承担由其参赛作品和参赛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不少于30秒),单条视频大小控制在1G以下,作品封面名称15个字以内,短视频文稿200字以内。
  2.参赛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格式mov或mp4,画质声音清楚,可配背景音乐和解说,背景音乐、解说字幕和画面要同步,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和任何商业广告。
  3.本次大赛只接受2023年活动开启以来创作的与该主题相关、与“八五”普法和法治宣传重点内容相关的作品。
  4.参赛作品需如实填写《“爱我商洛 法治先行”短视频大赛参赛表》(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方法:打开“微信”→搜索“商洛司法”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回复“短视频大赛”→即可下载填写参与),并与作品(文件夹名称:短视频大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同时报送至邮箱shan-gluosf@163.com。
  5.作品需附作者或主创人员姓名、职业、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团体创作的应报主创人员或按主次排序并确定一位联络人。不提交个人信息或提交信息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拟设集体奖和个人奖两项。集体奖拟设优秀组织奖10个,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奖拟设优秀作品奖30名,颁发证书和1000元奖金;参与奖若干名,颁发证书。